农村公益性墓地的使用权什么情况取消?
2023-07-28 17:06:36
天行网
在农村地区,公益性墓地是为了满足居民的殡葬需求而设立的,它承载着对逝者的尊重和对家属的关怀。然而,对于公益性墓地的使用权,也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会被取消的情况。
1、基于公共利益的征收: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,在给予相应经济补偿的前提下,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。然而,考虑到墓地文化的特殊性,征收墓地后必然涉及到迁坟问题。由于墓地具有存放遗骸和寄托哀思的独特作用,在进行补偿时,应当充分考虑到精神损失,以区别于单纯的经济利益补偿。
2、基于期限届满:根据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经营性公墓按照20年为一个周期收取墓穴管理费,而具体墓地的使用期限则与土地的使用年限相一致。然而,在相关法规中,尚未明确规定农村公益性墓地的使用年限。有些学者提出可以参照经营性墓地的相关规定,确定农村墓地的使用年限,以缓解农村墓地资源紧张的问题。
3、因不履行义务而终止:权利与义务始终呈现出“一体两面”的性质。墓地使用权人被赋予一系列权利,必须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。农村公益性墓地通常需要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看管、养护修缮、生态绿化等维护性工作,墓地使用权人有责任按时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。此外,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,墓地使用权人也必须承担一定的容忍义务,即在不妨碍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,排除他人对自己权利行使的干涉。对于长期不履行义务
总之,在农村公益性墓地的使用中,如果墓地使用者违反规定、长期不使用或未缴纳费用、涉嫌违法犯罪行为,或者墓地所在地发生重大变化,墓地使用权都有可能被取消。这旨在保障墓地的正常运营和管理,维护墓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。更多殡葬文化了解,杭州墓地陵园价格查询,可登录天行网(www.hzbyjk.com)官网。